第三者致离婚
男女双方经人介绍相识,后登记结婚。起初双方感情尚可,因男方为包工头,婚后几年包工业务非常好,收入剧增。开始,女方感觉到男方对其越来越冷淡,甚至很少回家,以为其在外忙业务,后来意外发现其在外有第三者,而且已经同居相当长时间。最后,女方对这段感情彻底失望,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法院判决:准予离婚。
解读:一方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,持续、稳定地同居,是法定的离婚理由之一。